注意:此页面搜索的是所有试题
河南大学合同法
对于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致委托合同解除或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行纪的事务范围限于动产、有价证券的买卖及其他商业活动。
对于代委托人买入的物品或将要卖出的物品,行纪人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物品。
居间人只能从委托人处获得报酬。
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当事人未约定时,如果属于商事委托合同,则应当是有偿的,如果属于民事委托则是无偿的。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表现为:( )。 A、是无偿合同; B、合同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 C、行纪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活动。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表现为:( )。 A、是以为他人处理事务为目的的合同; B、合同的订立以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前提; C、是诺成的、不要式的合同。
委托人的介入权
第三人的选择权
转委托
现代合同法的特点:具体人格登场、合同自由受到限制、社会责任抬头、统一化的趋势。
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能以约定加以排除。
实际履行的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严格限制无效合同体现了合同法的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正义主要是指形式的或程序的,即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之上的公正。
行纪的事务范围限于动产、有价证券的买卖及其他商业活动。
对于代委托人买入的物品或将要卖出的物品,行纪人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物品。
居间人只能从委托人处获得报酬。
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当事人未约定时,如果属于商事委托合同,则应当是有偿的,如果属于民事委托则是无偿的。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表现为:( )。 A、是无偿合同; B、合同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 C、行纪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活动。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表现为:( )。 A、是以为他人处理事务为目的的合同; B、合同的订立以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前提; C、是诺成的、不要式的合同。
委托人的介入权
第三人的选择权
转委托
现代合同法的特点:具体人格登场、合同自由受到限制、社会责任抬头、统一化的趋势。
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能以约定加以排除。
实际履行的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严格限制无效合同体现了合同法的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正义主要是指形式的或程序的,即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之上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