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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语言治疗学
()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中国公民
·世界公民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学费
·杂费
·学费、杂费
·学费、杂费、住宿费
教育法所规范的对象,就其范畴来讲,包括( )
·教育的内部关系
·教育的财产关系
·教育的合同关系
·教育的外部关系
·教育的法人关系
在日本,对教师的职业性质的看法有( )
·国家公务员
·教师圣职论
·雇员
·公务雇员
·教师劳动者论
学校与教师签订的聘任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有( )
·行政命令
·行政指导
·公开招聘
·择优录用
·领导指示
中小学教师职业教育道德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等。
·教育方针
·政策
·法律法规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 )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
·身份证
·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教材教法合格证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
·学费
·杂费
· 书费
·住宿费
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
·行政复议
·民事诉讼
·仲裁
·教师申诉
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八荣八耻”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宪法
·教育法
·劳动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张某作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 )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
·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 )
·不能团结同事,其他教师不愿与之共事的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 对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节应( )
·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教育就行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和全面性关系的法律,称之为( )
·非教育基本法律
·教育基本法律
·教育行政法规
·教育规章
·中国公民
·世界公民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学费
·杂费
·学费、杂费
·学费、杂费、住宿费
教育法所规范的对象,就其范畴来讲,包括( )
·教育的内部关系
·教育的财产关系
·教育的合同关系
·教育的外部关系
·教育的法人关系
在日本,对教师的职业性质的看法有( )
·国家公务员
·教师圣职论
·雇员
·公务雇员
·教师劳动者论
学校与教师签订的聘任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有( )
·行政命令
·行政指导
·公开招聘
·择优录用
·领导指示
中小学教师职业教育道德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等。
·教育方针
·政策
·法律法规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 )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
·身份证
·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教材教法合格证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
·学费
·杂费
· 书费
·住宿费
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
·行政复议
·民事诉讼
·仲裁
·教师申诉
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八荣八耻”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宪法
·教育法
·劳动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张某作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 )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
·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 )
·不能团结同事,其他教师不愿与之共事的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 对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节应( )
·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教育就行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和全面性关系的法律,称之为( )
·非教育基本法律
·教育基本法律
·教育行政法规
·教育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