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网
  • 首页
  • 所有科目
  • 关于本站
  • 账号设置 退出登录
    注册 登录
注意:此页面搜索的是所有试题
题目内容 (乐山师范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 《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承担责任的方式有( ) A. 排除危害 B. 恢复原状 C. 赔礼道歉 D. 处以罚款 E. 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


随机试卷
西安交通大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学习指南
广州华商职业 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黄河科技学院-药用植物学
广东开放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本专,22春)
山东开放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
乐山师范学院器乐
商丘师范学院-财务管理(专升本)-管理会计
商丘师范学院外国文学史(高起专)
贵州理工学院会计学基础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普通物理(高起本)
赣ICP备2023009414号-1